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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县(市、区)长是本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职是责任人,必须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为此,要进行统筹规划,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做到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要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状。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误导致辖区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当地政府领导要向上级政府说明情况;发生重特大校车交通事故的,当地县级政府一把手要到省政府说明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祁阳“1•4”重大校车交通事故,省安监局要牵头组织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监督等部门就校车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校车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要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卫生防疫、校园治安管理、学校建设安全等其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责编:廖艳琼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