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15日,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可以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人事科(庐山路10号区政府旁)办理资格认定。
报名时
验证合格者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及个人免冠2寸照片4张,上报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人事科。
审核合格者同时交纳评审费240元、资格证工本费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