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在线

2004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记1

√湘教在线     来源:[2006-11-2 22:22:50] 进入论坛
2004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记

第一部分 报关专业知识

一、 报关概述
(一) 报关
1. 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P1)
2. 范围:①进出境运输工具.②进出境货
出境货物.③进出境物品.
3. 分类:
(1) 按照报关的对象: ①运输工具报关. ②货物报关. ③物品报关.
(2) 按照报关的目的: ①进境报关. ②出境报关.
(3) 按照报关活动的实施者不同:
① 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
② 代理报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手续.
(二) 报关单位
1. 概念: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已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关键词——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分类: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货物的进口人或者出口人(没有取得进出口权的企业,单位不得进口或者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又称经营单位)——主营业务是对外贸易经营包括贸易型、生产型、仓储型——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自理报关单位——自理报关(不得为其他人报关)——企业经营需要可办理异地报关业务。
(2) 报关企业:
① 专业报关企业:依照海关规定的程序设立,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报关公司或者报关行)
主营业务是(社会化)报关纳税服务——由注册地海关初审,上报海关总署审批——代理报关(是一种为进出口业务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只能在注册地海关从事报关服务。

②代理报关企业: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国际运输工具的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
主营业务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或国际运输工具的代理——经营审批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代理报关——但只能在本企业承揽承运范围内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报关纳税。
(3) 法律责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暂停报关权:
(1) 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警告无效的;
(2) 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应履行义务的;
(3) 经海关年审不合格的;
(4) 内部报关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5) 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报关权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取消报关单位的报关权:
(1) 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其进出口经营权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
(2) 报关单位解体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专业、代理报关企业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办条件的;
(3) 犯有走私罪的;
(4) 有暂停报关情形,情节严重的。
3. 有违法行为但未构成走私行为,按海关规定处罚
4. 有违法行为且构成走私行为而不构成走私罪的,按走私行为处罚。
5. 违法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撤消其报关注册登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报关活动相对人.
1. 概念: 指经营海关监管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转关运输——指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往另外一个海关地点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2. 分类:①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②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加工的企业③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④其他
3. 法律责任:违反《海关法》的有关规定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直至撤消注册。

(四)报关员
1. 概念:取得报关员资格,依法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人员。
2. 资格:(P11)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注册成报关员;连续2年脱离报关员岗位的证书自动失效。
3. 权利和义务:(P12)
4. 报关员的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关单位的报关工作;遗失报关员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
5. 法律责任:
(1). 未取得资格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 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范围报关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暂停其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3). 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证书.br /> (4). 报关员有违反《海关法》行为,海关吊销其报关员证件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报关员注册。
(5). 报关员有下列情事之一的处以罚款:
① 转接、涂改报关员证件的;
② 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不参加年审的;
③ 未经企业授权擅自承揽报关业务的;
④ 不履行海关规定的报关员义务的;
⑤ 因其他原因需处以罚款的。
(五) 报关行业协会(P13-P16)


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情况
北京 天津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新疆 西藏 陕西 甘肃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山西 宁夏 青海 深圳
精品辅导课程推荐
湘教在线,更多精彩在首页,
湘ICP备08101769号 - 给湘教在线提意见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黄金会员 - 服务承诺 - 诚聘高手 -
湘教在线版权所有
©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