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及《眉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红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 长:周保君 县政府办主任
李保平 县
成 员:罗双锁 县发展计划委主任
段永孝 县财政局局长
孙海存 县人事局局长
路海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军成 县教研室主任
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路海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办公会议制度
由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办公会议。
办公会议成员:由教育局各股室、教研室、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各股室部门工作职责
教育股:牵头制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规定、高中毕业标准和选课指导意见等;组织通识培训;协调各股室部门工作。
教研室:负责制订有关新课程下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校本教研与校本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研讨、培训。负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和实验的业务指导工作。落实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考改革方案精神。
办公室: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
人劳股:负责普通高中课改背景下的高中教师编制规划、职称评聘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的落实,做好进入新课程后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的服务工作。
计财股:负责高中课改经费筹措。
成职教办:协调中等职业学校对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资源支持。
督导室:负责制订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并进行督导。
招生办:宣传和落实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县教研室教育信息中心:组织、整合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配套的网络资源和多媒体教学资源,负责制订与新课程配套的教育装备标准,制订装备规划。
(四)眉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
组 长:刘军成 教研室主任
副组长:高新怀 教研室副主任
汪宗乃 教研室副主任
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教研室高中学科教研员和基层学校的骨干教师以及聘请的省市教研部门、有关大专院校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高新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例会制度。由课程改革专家指导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例会。会议参加者为指导组所有成员。
二、建立样本校,做好培训和教材选用工作
根据实验全面开展的工作需要,确立槐芽中学为县级实验样本校,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专家指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组织新课程培训和研修活动,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高中课改年级的教材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选定。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2006年9月—2007年8月)
利用有关媒体,广泛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成立实验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验方案;做好其它实验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07年9月——2010年7月)
从普通高中一年级起,使用有关学科的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开展新课程实验的专题研究,记录阶段性检测数据,整理实验资料,总结阶段性实验和研究成果;完成课程实施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组织管理制度、校本教研制度、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等;实验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定期活动,及时指导和修正实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