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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与实践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10-29 10:59:24] 进入论坛
    摘要:校本课程开发的地位与作用。观念的变革与创新。开发的多样性,教师的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教师将成为开发的主体,让每位教师都人尽其才。实施校本课程的成效。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正从原来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模式,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制定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以提高课程的适应
性。因而,校本课程开发将成为基础教育课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顺德西山小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数年探索研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地位与作用

    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不再仅是学科专家和课程专家的专利,教师也成为课程开发的主体之一。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内涵

    校本课程是相对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而设的一个概念。校本课程开发是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校本”强调课程开发活动是学校发起的,并在学校中实施,强调从学校发展和学生需要出发,强调对学校和社区课程资源的利用。也就是说,校本课程开发必须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既要考虑学校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考虑社区的课程资源;既要与国家课程标准保持一致,又要形成学校特色;既要考虑全体学生的发展,又要满足个体学生发展的需求。为此,就必须对学校的教育、学生的需求、社区的资源、教师的现状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与了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相关人员的普遍参与。但是从学校教育现实来看,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他们活跃在教学第一线,对于学生的需求、教师本人的情况都有深刻的了解,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只有教师才能了解学生的需求,至于对教师本人的了解当然只有他自己最为清楚。所以作为一个教师集体而言,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

    在20世纪80年代,课程多样化的问题已引起课程学者的关注。有学者指出,课程开发有国家、地方、学校三个不同的层级,但一般趋势是,学校在课堂开发中起着创造性的作用,课程开发的主体是第一线的教师。因此,要有扎根于学校的以学校为主体的课程开发。90年代以后,教育学界开始认识到课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吕达教授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小学课程的三级管理构想,主张中央、地方和学校各司其责。随后,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三级课程问题开始受到关注。课程学者们围绕着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理念、本质、特征、价值、条件、制约因素、类型、操作模式、评价等进行了理论探讨,这就为校本课程的实施奠定了初步的理论基础。

    在教育政策层面,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标志,正式开始了教育权力下放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改革进程。但直到90年代后期,课程决策权才开始部分下放到学校。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规定,学校应该“合理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这部分占总课程时的20%~25%,从而改变了以前学校、教师在课程开发中完全被动的角色,在政策上肯定了学校和教师在课程开发中的权力。随着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两个纲领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国家明确提出了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即校本课程)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课程三级管理模式”。其中,对学校的课程权力作出如下规定:“学校的职责: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的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的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从实际出发,参与本社区学校课程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同时,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学校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以保证学校的课程实施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目标上的一致性。”从此,我国校本课程的实施有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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