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想象,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学生如果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肯定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更不可能培养出创造型人材,这就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教学结构的最大弊病。但是多年来这种教学结构并没有受到多少冲击,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屈指可数。据报道,93~94年北京农大附中搞过一个称之为“主体参与型课堂教学模式”(其实质是“主体参与型课堂教学结构”)的试验研究项目,它是在没有计算机的传统教
学环境下,研究如何让学生更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进程,从而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这是我们看到的关于变革传统教学结构的较早探索。我们强调教学结构的改革,不是要否定其他方面的改革,教学内容、手段、方法的改革也很重要,但如果整个教学活动进程的结构不改变,就等于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仍是老一套,即使内容、手段、方法改得再先进,仍免不了穿新鞋走老路,所以不会有突破。这个问题多年来没有引起教育界的重视。近两年这种情况逐渐有所改变,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教学结构的改革还是零星的、小范围的,和当年大张旗鼓推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规模还远远不能相比。
(2)“教学结构”与“教学模式”
多年来,教育界(特别是在中小学老师中)往往把教学活动进程的结构习惯地称之为“教学模式”。我们原来为了尊重传统惯例,也采用了这种说法,但是随着教改试验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为了有利于教学过程的深化改革,必须从理论上澄清“教学结构”与“教学模式”这两个不同的重要概念,否则将无法对当前教育战线正在蓬勃发展的教学改革实践作出正确的指导,因此在这里将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作出严格的论证。
让我们先来看看“教学模式”的内涵与特性。在现行的许多有关“教育原理”和“教学论”的教材或专著中,关于教学模式的定义通常都是直接引用美国乔以斯(B.Joyce)和威尔(M.Weil)在1972年出版的“Models of Teaching”(教学模式)一书中的观点。乔以斯和威尔对教学模式作了开创性研究,他们根据教学实践总结了四大类(信息处理类、个人发展类、人际关系类、行为教学类)共25种不同的教学模式,在国际范围内(包括在我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该书把教学模式定义为“一种可以用来设置课程、设计教学材料、指导课堂或其它场合教学的计划或范型”。按照这种定义,教学模式的内涵是指导课堂教学或是其它场合教学的一种计划或范型(即有一定代表性、能起示范作用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程式)。这样,根据这种内涵所表述的特性应可以把教学模式划入教学方法或教学策略的范畴。这是因为,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策略”是指行动的指导方针和工作的方式、方法。而“方法”,众所周知,这是指解决问题的计划、窍门与程式。目前国内教育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教学方法是小方法,教学模式是大方法”,其根源盖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