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表从基础教育实际出发,提出了课程设计的一些具体设想,认为课程设置上应当减少科目门类,进行恰当综合。如小学阶段,可以把所有课程综合设计为包括语文、数学的核心类课程,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劳动、心理健康、人口与环境等的社会类课程,包括自然、科技制作、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科技类课程以及包括体育、音乐和美术在内的体艺类课程四类;教学内容上不断更新学科知识,切实使教学内容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
社会、贴近学生;教材编写上应注重方法引导,着重能力培养。尤其是要处理好分科性与综合性、经典性与时代性、基础性与发展性、学术性与技术性、知识与方法、已知与未知、定性与定量、统一与差异、知识体系与认知规律等多方面的关系。
七、课程评价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课程评价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来。要合理地进行课程评价,就必须首先对课程的本质和标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课程评价标准对于课程评价有很强的指向性,确定课程评价标准,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具体需要考虑的问题有:1.学生与社会都是价值主体,作为评价主体的课程评价者如何综合考虑学生与社会的需要;2.课程评价标准如何既体现学生主体的共同需要又体现学生的个性要求;3.当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不一致时,价值主体的需要只有通过评价主体的意识和理解才能起作用,因此,评价者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理解,是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4.即使当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趋于一致时,主体的真实需要与主体的愿望之间仍会有差距,因而应尽量使愿望与需要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主观价值标准与客观价值标准的一致性。
课程评价如何进行,有代表提出分五步走的建议:一是明确评价目的;二是确定评价参照;三是获取价值主体的信息,包括明确使用课程的学生的整体特征、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知晓课程使用的社会背景和预见社会发展的前景等方面;四是获取价值客体的信息,包括属性、结构、功能、过程、背景等方面;五是作出价值判断。还必须明确的是,课程评价总是具体的,是针对特定的价值主体,在一个特定的参照系中进行的,如果价值主体和参照系发生变化,评价结果也必然会发生变化。课程评价不仅要重视评价结果,而且要重视评价的参照系。
有代表还对义务教育教材分析评估提出了意见,认为课程多样化必将带来教材的多样化。因而,如何科学地分析评估教材质量,鉴定教材的价值、可行性及其适用范围,就显得愈加重要。教材分析评估必须以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为基本依据,从知识与科学性、思想品德与文化、认知与心理规律、技巧与工艺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课程评价是非常复杂的,总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及其利益冲突的平衡协调,既要把握方向,又要注重现实,从而真正推进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并不断完善。
大会在一片团结、求实、创新的气氛中落下帷幕,新世纪的曙光已展现眼前。我们已依稀感受到新世纪浪潮的澎湃及其对课程改革前所未有的期望。研讨会全体同仁愿课程研究和改革发展能以新世纪的变革为契机,迈出崭新的步伐,为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正确估计教育行政领导管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正如全国课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所指出的:“教育行政领导管理机构应当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最好的纽带与桥梁。教育行政领导管理机构的作用不可低估,责任非同小可。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注:
本文由全国课程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委托广西师大陈时见执笔起草,刘启迪等参与修改,吕达最后修改定稿。
〔1〕吕达、张廷凯:《试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这是作者向全国第2届课程学术研讨会暨全国课程专业委员会年会提交的论文,发表前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载《课程·教材·教法》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