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公开性现行文件社会服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正 文】
在WTO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要求加入世贸组织的各个成员国政府,必须通过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充分的法律规章和透明的规则程序,保证竞争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这必然对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带来影响和冲击。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档案管理部门,同样也受到影响,但不是直接的。本文仅就我国加入WTO后,政
府行政部门在政务公开,实行现行文件公开服务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作一点研究,希望能得到有关专家的帮助和指正。
(一)
加入WTO后,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在越来越清楚,“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的挑战,最积极的应对就是加快政府工作的改革,为此,政府必须按WTO规则要求,顺利实现职能转变和政府转型,由高度集权向合理分权转变,由行政命令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审批经济向监管服务转变。(注:阮成法《WTO与政府改革》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年7月版第1页)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表现是政务的公开,即要求地方各级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将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提供给社会公众利用,以适应政务公开的需要。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在处理现行文件公开服务与档案管理上会产生种种的不适应,比较突出的是:
第一,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还显得非常不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要求各国政府“公布所有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在政府机沟中建立咨询点。这样,外国企业和政府便利用这些咨询点,获得有关任何服务部门的法律法规信息。”(注: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贸易走向未来——世界贸易组织概要》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0页)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倡导政务公开,但缺少制度的保障和机制的约束。政府政策法规的发布,还有按“红头文件”的形式层层下发的习惯,下级政府的执行部门也习惯于依据“文件”的精神办事,而公众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就知之甚少,WTO文件要求的统一透明的原则就很难贯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要求,我们必须推进政务活动公开化的进程,全面提高政府决策和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公开政府相关的现行文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在现行文件公开服务方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文件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思想观念滞后,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根深蒂固。多年来,我国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开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但人们思想上的开放并不能做到与之同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原保守、封闭的观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势必与世界自由贸易的原则不相适应,其表现是:过分注重传统的自然资源,对知识、信息等先进的生产要素重视不够,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转变观念,在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的同时,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权力下放给企事业单位或一些中介组织,不再直接干预他们的经营活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取而代之的是信息化、数字化的管理。在这种形势下,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发挥管理信息的优势,帮助政府部门改善工作方法,实行政务公开,做好现行文件公开服务,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档。
第三,传统手工条件下的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将受到冲击,特别是档案工作的实践同滞后的档案学理论的矛盾更加突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形势迫使我们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我国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的进程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面对“我国的现行文件与档案的结构将会发生变化,传统意义上的纸质档案数量将会急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电子文件与档案”(敖瑜《WTO对档案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初探》《档案学通讯》2001年第二期)的新情况。怎样管好用好这些电子档案已成为档案理论研究的新课题。尤其是现行文件的公开服务,不可避免要对档案管理体制产生影响。现行文件公开服务把现行文件提前纳入档案馆服务的范围。是档案前端控制思想的具体运用,是对档案馆工作范围和内容的突破,这既是一个档案学理论研究问题,也是一个档案工作的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