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图书正式出版后的数据与出版前征订目录中的数据时有变动。例如图书的“估价”项,据武汉大学出版社总编室的同志介绍,有将近百分之二十的图书正式出版时,“定价”与原“估价”不同。又如“页数”、“出版时间”、“书名”等项,出版后的正式数据与出版前的宣传数据都会有所不同。如果将出版前书店的征订目录数据直接作为图书馆的目录使用,必然有部分数据在出版物到馆后需要修改。这时在图书馆机读目录数据库的多个数
据文件之间,就很容易因修改的遗漏而产生记录彼此的不一致。
(5)书店征订目录不适合图书馆直接使用。一般来说,书店征订目录中没有提供图书信息检索点的排检项,其分类也比较粗略,仅指出了出版物所属大类,没有给出具体的分类号。在图书馆等信息部门的信息服务中,书目信息中的排检项十分重要,它是读者能够接受正确信息服务的切入点(如书名、作者、主题、分类号等常用的检索点)。如果图书馆直接用缺乏主题词与详尽分类号的书店征订目录作为自己的目录,将对读者通过书目进行的信息检索十分不利。
(6)出版社在版编目(CIP)数据产生的延迟直接影响书店征订目录的编制与出版物的推销宣传。书店系统编制征订目录,是希望社会公众在图书正式出版之前就能了解这些出版物的信息,以便赢得更多的订数,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获取较好的经济收益。为了改变传统发行方式下出版物信息产生与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出版发行部门非常希望出版社能在图书正式出版前就尽早提供准确的出版物信息,以便书店及时编制出征订目录。一般情况下,出版物的在版编目(CIP)数据都是先由出版社编制,再报送并等待国家版权局审核批准,然后由出版社以订单的形式传递给发行部门。这种运作方式使得直接利用CIP数据编制征订目录的设想难以实现,也无法满足书店获取订数所需要的充足的宣传时间。
(7)书目信息来源于它所对应的出版物以及编辑生产它的出版社。出版社的编辑人员虽然具有较强的稿件编辑、组织与加工能力,但缺乏能够准确确定每一种出版物的在版编目数据的知识,也缺乏编制书店征订目录与图书馆书目所需的知识。因此,目前我国出版物的在版编目数据(CIP)质量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无法满足书店与图书馆等书目信息服务部门在编制书目时的各项要求。
3 网络环境下整合我国书目信息的措施
为了提高书目信息的通用性与兼容性,我国图书情报界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采用文献信息著录交换用国际标准(MARC),并开始书目自动化应用的研制与推广工作。我国图书发行部门为了增加出版物的销售,非常重视编制与发行出版物征订目录,各种征订目录(如《科技新书目》、《社科新书目》、《上海新书目》等)一直都在为宣传推销出版物服务。出版社编制的图书CIP数据,有不少地方与图书情报界的书目不同,与书店的征订目录也有不少差异。这三类书目的数据来源、编制单位及信息传递路径都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一种能整合三种不同书目信息的途径与方式是非常必要的,也会遇到各种阻力与困难。为此,笔者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3.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整合书目信息的前提
要使书目信息整合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首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三大书目信息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都能认识到整合书目信息的重要性,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具体而言,出版社必须加强在版编目(CIP)工作的组织及在版编目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CIP数据的编制质量;书店等图书发行部门要加强征订书目的组织工作,提高书目数据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责任心,以保证所给出的出版物分类号、主题词(或关键词)的质量;图书馆与情报部门应提高对书目信息整合重要性的认识,重视对出版社、图书发行机构有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CIP及征订书目数据的质量,同时需要改变自身对CIP数据及征订书目数据的不信任态度,制订直接采用CIP数据及征订书目数据的措施,为整合书目信息营造良好的软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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