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妨碍经济发展。只要存在数字鸿沟,不管身在其富的一边还是其穷的一边,都存在同等程度的“经济危机”。如果少数国家、地区、企业或人群集中在富沟一边,而大多数国家、地区、企业或人群在穷沟中挣扎,就会由于前者因垄断供给而垄断了需求,导致穷沟中有效需求的不足,从而构成对供给的破坏。此外,随着经济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日渐增强,如果信息强国有组织、有目的地运用
先进的网络犯罪手段进行经济干扰和破坏,就足以使信息弱国的经济崩溃。
(3)挑战民族文化。文化是社会的黏合剂,是维持社会的基础。一定时代和一定民族的人们,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模式之中。这是人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谋求霸权的国家利用其信息控制优势,贬低其他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并通过网络向受众连续不断地传递其文化信息,将其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强加于人,久而久之,将会使受众产生亲近感与认同感,进而依赖异邦文化,最终丧失对本民族文化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4)影响社会稳定。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将把社会中的人群划分为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穷者,实际上也就是将社会群体区分为经济富有者和经济贫穷者,而且这种贫富差距将越来越大。这必然影响社会公平,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3 数字鸿沟的治理对策
3.1 加强国际电信合作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实行互利互惠的电信合作,是缩小数字鸿沟的必由之路。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应立足于自身的努力,探索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模式。发达国家应将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电信基础设施和实现社会信息化作为自己的义务,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资金、人才等领域的合作,并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的网络接入费用,以实际行动缩小数字鸿沟。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致力于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共同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在缩小“数字鸿沟”方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中国已拥有一个覆盖全国、通达世界、技术先进、业务多样化的国家电信网。中国电信业已由20年前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发展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
其次,充分发挥国际电信联盟(ITU)在缩小“数字鸿沟”方面的主导作用。多年来,国际电信联盟为消除或缩小国与国之间的数字鸿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历届世界电信日的主题即是明证。自1992年ITU电信发展部门ITU-D成立、世界电信发展的南北差异问题提上ITU的议事日程后,四年一次的世界电信发展大会(WTDC)就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电信领域对话的舞台。今后,ITU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在技术合作、业务交流、人才培训及信息咨询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3.2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政策,促进西部地区和农村通信的发展
“电信普遍服务”一词,最初源于美国AT&T在1908年一条事业广告的“一个政策、一个系统、普遍服务。”一般来说,电信普遍服务的含义有三点:无论住在任何地方都可得到电信服务(Availability);任何人都可得到负担得起的电信服务(Affordability);信息资源的普遍接入(Accessibility)。我国西部地广人稀,通信建设成本巨大。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后,国家重点支持了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但基本没有通信建设项目;加上曾经促进通信发展的初装费、入网费、附加费等政策的取消,西部通信的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因此,国家应该通过直接投资或安排国债,对西部通信建设予以资金上的支持;同时国家应在资费制定、融资、税收等方面给西部通信业以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让通信这列大开发的火车头,继续冲在西部大开发的前列。从立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44条虽对电信普遍服务作了规定,但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尚需制定一系列细化的配套政策或法规,使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