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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公司主管去说理,他说公司把税和其他费用扣掉后就剩这么多。问他其他费用是什么,他说上边规定的,他不太清楚。”此事只能不了了之,崔超至今仍在后悔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随着社会开放性和市场性程度的加深,兼职和勤工俭学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有的用人单位甚至打着‘勤工俭学’的幌子将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认为,即使勤工俭学,
本次调查中,38.4%的人认为大学生兼职有必要签订用工合同,52%的人认为要看实际情况。此外,66%的人认为签合同可以更好地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42.1%的人觉得为防止以后出现双方难以说清的问题,最好还是签合同;也有12.2%的人认为工作时间太短,没必要签订合同。
不少学生在采访中表示,兼职找到的工作一般都是用简单的书面文字甚至是口头约定工作时间、内容、报酬等情况,很少要求“签合同”。就算学生有“签合同”的意识,不少公司也往往不愿“配合”。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迈丁建议,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一个书面合同,尽量避免口头协议。合同条款内容要明确,避免采用有歧义的条款。一旦遇到欺诈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地区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积极投诉,寻求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实习生 李春莲 朱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