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事迹材料崔国凤同志1985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古恰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小学高级教师,县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十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她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在教师这个圣洁而又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令人叹服的业绩。2002年被评为市级教学能手,先后十二次被县政府授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模范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三次评为县级优秀课执教者,六
次获得全县统考学科奖。这些成绩的背后,展现的是一名党员、人大代表、优秀教师特有的风采。
“我是一名党员,最大的追求就是无愧于这个称号”。
这是崔国凤同志入党宣誓时一句朴实的话语。十几年来,她坚持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和要求自己,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时时、处处、事事践行着自己的誓言。在“小家”和“大家”面前,她看重的是后者。98年洪水期间,为守住第三道防线,1,500名民兵预备役住进了古恰乡,在人们都忙于自家搬迁的危难关头,她毅然把4岁的儿子送到了舅舅家,委托舅妈照顾,放弃了自家的搬迁,自发地组织学校女教师和一些亲戚朋友为预备役官兵烧水做饭,一忙就是一天,一直坚持到洪水进村的最后一刻。当国堤抓开洪水淹没家园的时候,当她坐船路过家门的时候,令人痛心的是她家的房子已被洪水冲倒,一些没有来得及搬走的生活用品以及孩子的一些玩具,七零八落地在水中漂泊……看到这一切,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学校领导以及周围的群众感动了,在一片赞誉声中,刚毅的她又投入到紧张的抗灾自救工作中。在个人与他人面前,她选择的是奉献。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每次学校评选先优模的时候,领导和同事首先推选的就是她,但面对这些荣誉,她总是一推再让,桂冠和殊荣无数次的从自己的手中挂到别人的颈上,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广大教师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是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
凭着刚直的性格,高尚的情操,骄人的业绩,1987年9月,崔国凤同志当选为县第十三届县人大代表,并连任了第十四届县人大代表。期间,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她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