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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滦县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狠抓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了简便快捷办案方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81.2%,平均审限缩短了30天。
今年2月20日,辽宁省锦州市的洪某某来新城法庭,状告马庄子村马某某拖欠其饲料款。按照特案特办的原则,办案人员不顾当时已是下班时间,立案后顶着寒风赶到被告家里,在被告家就案件进行调解
曾几何时,“执行难”这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深深地困扰着法院。对此,滦县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下定决心:必须彻底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从2002年10月开始,滦县法院开展了“办案突击月”、“执行周”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开了执行工作的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5月法院执行局成立,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向高效、规范、科学的轨道迈进。在执行中,干警们加班工作,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无怨无悔。今年10月,执行干警两下东三省,行程4000多公里,历时18天,为唐山北极熊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回欠款近50万元。对此,该企业总经理张振秋深有感触地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几年来,法院为我们挽回的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院,已成为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执行干警的努力工作,终于取得了骄人战绩: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6件,执结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