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
一、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沿革;
二、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基本内容;
三、熟悉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特征、资格取得、任职条件、任务和工作原则、权利与义务,了解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的关系;
四、熟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地位、设置、构成和职能;
五、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其组织机构、章程及
章程及业务范围。
第二章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一、了解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二、了解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重要意义;
三、熟悉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四、了解我国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章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一、了解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机制的基本涵义;
二、了解治理结构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系;
三、熟悉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结构及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四、了解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本原则和重点;
五、了解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政策建议。
第四章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
一、了解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与企业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作用;
二、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方式与制度保证;
三、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要求;
四、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法律意见书;
五、掌握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案例的分析技能;
六、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具体任务和基本要求;
七、熟悉企业改制;
八、熟悉企业重组上市;
九、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涉外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起草、审查合同与合同管理
一、掌握起草和审查合同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合同的起草与审查;
三、掌握起草、审查合同的案例分析技能;
四、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五、熟悉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一、参与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
(一)了解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二)熟悉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三)掌握审查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四)掌握制定、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案例分析技能。
二、办理企业登记
(一)了解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分工;
(二)掌握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内容;
(三)熟悉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内容;
(四)熟悉企业注销登记的有关内容;
(五)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企业登记的要求。
三、办理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法律事务
(一)熟悉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商标注册及注册商标的转让与使用许可;
(三)掌握专利申请及专利的转让与使用许可;
(四)熟悉商业秘密及其保护措施;
(五)掌握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案例分析技能。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含、意义和特点;
(二)了解“四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
(三)了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法工作要求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五、外聘律师
(一)熟悉需要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范围;
(二)了解选聘律师的种类;
(三)熟悉对选聘律师的要求;
(四)熟悉选聘律师的程序;
(五)了解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联络与配合的要求。
第七章 办理民事诉讼事务
一、了解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熟悉回避;
三、掌握诉讼参加人;
四、掌握管辖的概念、种类和管辖异议;
五、熟悉证据的概念、种类,举证责任和证据保全;
六、了解法院调解的原则和效力;
七、掌握财产保全的概念、种类、范围、措施和财产保全的程序;
八、掌握先予执行的概念、适用案件范围和程序;
九、了解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十、掌握第一审程序的有关内容,包括:普通程序、简单程序、判决和裁定;
十一、掌握第二审程序;
十二、熟悉审判监督程序;
十三、熟悉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十四、掌握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包括: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概念、适用,破产申请的提起与受理,和解,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十五、熟悉执行程序;
十六、熟悉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涉外送达,涉外期间,涉外财产保全,司法协助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办理企业破产法律事务
一、熟悉我国的破产法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二、熟悉破产程序的开始,掌握破产原因、破产案件的申请与管辖;
三、熟悉债权人会议的性质、职权,会议的召开与会议决议的效力;
四、熟悉破产和解与整顿;
五、熟悉破产宣告及其法律后果,熟悉清算组、破产债权及破产财产;
六、掌握破产清偿程序;
七、熟悉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有关规定。
第九章 办理民商事仲裁事务
一、了解民商事仲裁的概念,熟悉其适用范围;
二、熟悉民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民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
四、了解仲裁当事人、仲裁代理人;
五、掌握仲裁协议的有关内容;
六、掌握仲裁程序;
七、熟悉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人民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制度;
八、熟悉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考试大纲——企业管理知识
第一章 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
一、熟悉企业及其类型,了解企业环境的构成和特征,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内容;
二、熟悉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特征及基本内容;
三、熟悉企业集团的有关内容;
四、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有关内容,熟悉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掌握企业组织机构的形式。
第二章 企业管理原理与发展
一、了解管理含义、性质、作用与职能;
二、了解组织的含义与类型,划分组织部门的原则,人员配备;
三、了解领导含义、领导方式分类,领导者素质,领导艺术与方法;
四、了解激励、控制与协调;
五、了解西方管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包括古典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和现代管理理论;
六、了解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第三章 企业经营战略、计划与决策
一、了解企业战略管理的含义与特征,起源与演变;
二、了解战略管理思想的演变与趋势;
三、熟悉企业战略管理的基本内容、企业战略的类型;
四、了解企业战略规划与计划;
五、熟悉企业决策的概念、特征与基本要求,了解科学决策的原则与标准,掌握决策的不同类型和决策程序。
第四章 企业市场营销
一、了解市场营销的观念、市场营销的环境;
二、熟悉市场营销战略;
三、熟悉市场营销策略中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了解市场营销策略中的促销策略和分销策略。
四、了解市场营销学的新发展。
第五章 人力资源管理
一、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特点、目标、战略与规划;
二、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了解员工的选择与聘用;
四、了解人员开发与培训、绩效考核管理;
五、了解薪酬、福利,熟悉劳动保障,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六、了解劳动关系含义、法律特征,熟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七、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及无效劳动合同;
八、熟悉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六章 企业生产管理与安全生产
一、熟悉生产管理的概念及基本任务,了解生产管理科学的发展;
二、了解生产作业系统设计;
三、了解生产作业系统的运行;
四、了解生产作业系统的改进;
五、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七、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
八、了解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九、熟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企业质量管理
一、熟悉质量、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的概念;
二、了解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的内容,包括:建立实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每一阶段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化;
三、熟悉质量管理系列标准;
四、熟悉质量管理认证的发展、质量认证制度的内容、要素及质量认证制度。
第八章 企业研究与开发
一、了解企业研究与开发的含义;
二、了解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有关内容;
三、了解企业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第九章 企业财务管理
一、了解财务管理的任务、内容和职能;
二、熟悉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
三、熟悉长期投资决策;
四、熟悉筹资方式与筹资决策;
五、掌握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第十章 企业信息化建设
一、了解信息化的含义、范围和意义;
二、了解工程设计制造信息化;
三、了解企业管理信息化;
四、了解企业信息系统支持平台。
第十一章 工商谈判
一、熟悉工商谈判的类型及基本原则;
二、熟悉工商谈判准备工作的有关内容;
三、熟悉工商谈判的过程;
四、了解工商谈判的策略;
五、了解工商谈判效益的评估。
2006年企法顾问
考试大纲--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第一章 民法通则
一、熟悉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个人合伙;
四、掌握法人的有关内容,包括:法人的概念、要件、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合并与分立和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终止与清算;
五、熟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关内容,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要件、分类、形式和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掌握代理的有关内容,包括: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种类,代理权的行使,复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以及代理关系中的民事责任;
七、熟悉物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物权的概念和分类,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及内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及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财产共有,相邻关系;
八、掌握债权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和债的消灭;
九、熟悉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类型及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十、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类型,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十一、熟悉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
十二、了解期间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企业法
一、公司法
(一)掌握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组织结构和国有独资公司;
(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和上市公司;
(四)熟悉公司债券和公司的财务会计;
(五)掌握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六)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法律地位及机构的撤销和清算;
(七)熟悉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
(一)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二)熟悉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
(二)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一)了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了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三)了解厂长,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五、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一)了解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了解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了解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
六、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熟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设立、资本、组织形式与机构,中外合资企业争议的解决;
(二)了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设立、资本、组织形式与机构及其经营管理;
(三)了解外资企业的概念、设立、资本、组织形式与机构及其经营管理。
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一)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适用范围;
(二)熟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有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章 合同法
一、熟悉合同的概念、分类;
二、掌握合同的订立;
三、掌握合同的效力;
四、掌握合同的履行;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终止;
七、掌握违约责任;
八、掌握买卖合同;
九、熟悉承揽合同;
十、熟悉租赁合同;
十一、熟悉运输合同;
十二、熟悉技术合同;
十三、熟悉委托合同;
十四、了解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第四章 担保法
一、熟悉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二、掌握保证的概念和分类,保证人的条件,保证的设立和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效力,保证责任;
三、掌握抵押和抵押物,抵押的设立和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和最高额抵押;
四、掌握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五、熟悉留置的概念,留置的适用范围,留置成立的条件,留置权的实现;
六、掌握定金的概念,定金的设立与定金合同效力。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一、商标法
(一)了解商标与商标权的概念,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二)熟悉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与程序;
(三)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四)了解注册商标争议的处理与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二、专利法
(一)了解专利的特点与种类;
(二)掌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三)熟悉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专利申请文件;
(四)了解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行使的限制,专利权的期限和无效,专利权的保护。
三、著作权法
(一)熟悉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二)掌握著作权的归属;
(三)熟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
(四)掌握著作权的保护。
第六章 金融法
一、银行法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
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责、业务,金融监督管理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二)商业银行法
了解商业银行的性质、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设立,负债业务的管理规定、资产业务的管理规定及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三)银行监督管理法
了解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措施。
(四)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了解现金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具体内容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贷款通则
了解借款人、贷款人的资格、条件、权利与义务,对借款人、贷款人的限制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