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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义务教育法 孟母堂被叫停(图)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9-8 0:12:23] 进入论坛

    案情回顾:

    近日,一家私人办学机构———孟母堂,成为沪上热门话题。7月24日,孟母堂被正式定性为违法办学。上海市教委已责成其所在的松江区教育局对调查和依法处理。
  
    2005年9月,几个志同道合的家长在上海松江区的一幢别墅里,悄然办起了一所名为“孟母堂”的全日制私塾。在孟母堂里,学生要做的,除了背诵经典还是背诵经典。“我们不讲课文、不教英文单词、不上一般的小学算术。”孟母堂发起人吕丽委说。孟母堂现在的目标是希望学生可以在这里学习3至5年时间,背诵《易经》等经典经书13部左右,也包括4至6部英文经典名著,同时阅读大量的中外名著。每个孩子的收费大概一年两三万元。目前,孟母堂有12名4至12岁的学生,有4名专职负责教学的老师。据吕丽委称,老师都是来自正规学校,“都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两名同时也是学生家长。
  
    尽管不少家长闻讯后对孟母堂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甚至跃跃欲试也想把孩子送来读书,但上海市教委和松江区教育局对其亮出了红牌。
  
    上海市教委认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孟母堂的“读经教育”内容和方式,与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不符;孟母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亦属违规收费。
  
    而吕丽委认为,孟母堂并没有违背国家的义务教育方针,因为教授给学生的知识完全达到了义务教育的要求。“当然,由于初创,孟母堂的确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她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更多的发展空间。
  
    面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全面否定和“必须马上终止”的要求,孟母堂方面表示他们不会停止办学,并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应。
  
    对此,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对于全日制私塾这种教学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善加引导,进行有力监管。“简单禁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利于弘扬民族文化。”

    编后语:“孟母堂”以私塾教育彻底替代小学教育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发社会各方强烈争论。一方面,不少家长兴趣浓厚,积极询问情况,打听如何报名;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却对“孟母堂”亮出红灯。“孟母堂”为何要“独辟蹊径”搞私塾性质的读经教育?其负责人称,这是适应一些家长对孩子进行个性化教育的需要。然而,教育专家指出,上述例证极其个别,而且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个性教育应建立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我国义务教育制度基本符合现代社会学生的成长需求,“二期课改”也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孟母堂”只重视读经而忽略全面发展,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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