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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记者胡某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在高考试题中选用其文章,却未给其署名,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考试中心告上法院。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但该院认为,考试中心应考虑在高考结束后,以发函或致电形式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告知和感谢。
胡某是《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的作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在高考试卷中使用胡某作品的行为,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范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的规定,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虽然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即使是执行公务的行为,也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但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高考是我国具有重大影响的一项选拔考试,高考试题中使用语用性文章不指明作者姓名的做法有其合理性,考试中心不构成对胡某署名权的侵犯。法院认为,出于对著作权人的尊重和感谢,考试中心可考虑在高考结束后,以发函或致电形式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告知和感谢。(记者 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