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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工作管理制度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11-28 9: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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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工作者应热爱总务工作,树立三个观点:服务观点、经济观点、教育观点(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 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一) 会计、出纳制度:
1、明确职责和工作范围,会计注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2、按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报表。
3、经费申领支付,报销要慎重,所有票据要有签字单位或个人,票据要
齐全。
4、管帐要规范、清晰、明确、日清月结。
5、会计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弄虚作假、舞弊、欺骗上级行为严厉禁止,否则立即调离本岗位。
二、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1、是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留有余地,精打细算。
2、学校经费开支实行上级审批制。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经行政办公会讨论。
3、所需款项应先造计划,任何人不得先支付。
4、严禁公款私存,更不得贪污、挪用公款。
5、每月定期向校长交财务报表。
三、设备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均为教学服务,不得作它用。
2、学校的设施设备由事务教师负责统管,具体到人头。
3、师生领用物品要执行先登记后领用制度。
4、正常损耗物品,设备应定期清点、报销。
5、学校物品不得在批准前借出校外。
6、事务教师所购买物品,须先交给有关负责人清点后,再凭票注帐、报销,若发现在购买物品中弄虚作假者,立即调离本岗位。
7、所卖物品应分类进行登记造册。
8、坚持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9、学校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安全第一。
10、学校坏损物品,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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