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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工作部职责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9-11 12: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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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长和分管理副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根据院里的工作要求及规定,组织和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度有关的教学制度,检查教学质量,汇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学院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提出教学改革等意见,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组织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教学大纲,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院历。
三
、根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并负责教学计划执行的检查及督导。
四、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五、负责对各教学分院的学期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六、负责全院的课程排课汇总,全院考务、成绩汇总管理等教务工作,负责汇总学生注册及升(留)级,毕(肄)业的审核和毕业证办理等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技能比赛组织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课外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职业指导工作。
十、协助人事组织部开展教师队伍对调工作。
十一、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文印和存档工作。
十二、负责与校外有关机构合作办学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负责学生专升本报名与政策宣传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向上级有关部门的专业、名师、立项等申报工作。
十五、完成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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