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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王石中心小学语文作业批改要求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9-11 12:52:42] 进入论坛

作业是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知识和能力训练,巩固检查教与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需要充分重视。对语文作业的批改,要按照《姜堰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提高作业书写及批改质量,现对我校学生语文作业作出统一规定:  

  一、作业内容:

《学案与测评》为课堂作业,《硬笔习字册》为学生课内硬笔练字作业,《补充习题》、《新理念》、《求

知笔记》、《成长日记》为家庭作业,《补充习题》、《新理念》内容可由同年级教师统一选做。

二、作业批改:1、 凡布置的各项作业教师都要及时全数批改,每次习作教师精批1/4以上,其余可以由教师指导学生互批互改。《求知笔记》、《成长日记》每周由学生选择一篇送交教师批改。
2、 教师要指导学生规范书写,做到格式正确,字迹工整,版面整洁。
3、 作业中出现的错误,要明确标出,要求学生及时订正,讲究实效。
4、 批改作业要严肃认真,一律用红笔,逐条批阅,评语书写工整清楚。
5、 批改作业时不错改,不漏改。

6、 评定作业成绩要客观公正,评语要实事求是,具有指导性、鼓励性。

三、作业评定:

1、各项阅读、习作和硬笔、毛笔字练习,一律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第。口头作业不打等第,不记分,教师给予定性评价。(测试除外)
2、为检查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考查性的各项练习,可采用百分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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