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允性负责 根据《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际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从2002年度决算起,包括今年的中期(6.30)决算,我们都要求地区公司的总经理(CEO)和总会计师(CFO)要在《声明书》上签字,对本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允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地区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是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要承担首要责任。从已经要求的两次看,绝大多数地区公司的领导都及时签字上报,但也有个别地区公司的领导没有及时签字上报,当然这里面有人员配备方面的原因,但也有一些是执行中的问题。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这不是一个形式问题,在《声明书》上签字,目的在于强化地区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责任意识,这也是对各位领导负责。 五、积极配合年终审计 1、会计资料的准备要求 2003年年终审计初步定于2004年1月8日开始,希望各地区公司务必在此之前,准备好各种会计资料,并编制完成合并报表和明细表以及母公司报表和明细表。 2、内部对账要求 各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总部的7对内部往来科目年底对账工作要求如下:各地区公司在收到总部下发的12月份对账单后,要认真核对,如有差异应立即通知总部财务人员;在核对一致之后,如果因利润变动或其它原因,变更了内部科目,应立即将记账凭证传真至总部,并通过电话说明和确认,以确保总部及时调整。财务部相关处室将密切配合地区公司作好内部对账工作。 3、会计报表的变更要求 股份公司规定,对于现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无论金额大小,在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地区公司都应予以规范调整。对于审计过程中会计报表变更的要求,与去年决算会的规定一样,对已经审计的数字不得随意改动,如果确实存在重大错误需要修改,必须经普华审计人员认可。修改的方式应限于针对个别数字,由会计处在原来该地区公司上报报表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