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分配结余)以及内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3)内部债权与债务项目以及内部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4)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项目以及内部购进项目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之,凡内部交易事项均应抵销(按重要性原则不必抵销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反映的是母公司享有的部分(均未扣除“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所有者权益合计”反映的也是企业
映的也是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所享有的部分(已扣除“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因扣除后才能满足“资产-负债=权益”),而不是企业集团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但所读文章未能体现上述精神,本文将通过对原文章中的举例予以辨析,其中对举例略作加工,并忽略理论上有争议的少数股东权益能否为负数问题,在此与专业人士讨论,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例一:子公司本年出现资不抵债
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80%,子公司上年所有者权益仅为实收资本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零,本年净利润-1500万元(除此之外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增减),导致子公司本年所有者权益为-500万元。母公司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借记“投资收益”800万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原合并抵销分录: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少数股东权益 1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00
贷:未分配利润 1500
②借:未分配利润 1500
贷: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1200
少数股东损益 300
我们将上述合并抵销分录过入“合并工作底稿1”的“原抵销分录”中(假设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仅为实收资本4000万元、该项投资本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往年和本年无其他盈利事项),抵销情况见中间部分。
从“合并工作底稿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