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并数”可以看出:利润表部分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800万元没有抵销:“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误为1200万元,应为400万元,多计800万元。正确的抵销分录如下(为了对应关系明显,保留金额为零的项目,下同):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未分配利润 -1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0
少数股东权益 -1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00
②借:投资收益 -8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00
少数股东收益 -300
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 0
贷:提取盈余公积 0
应付利润 0
未分配利润 -1500
将正确抵销分录过入“合并工作底稿1”,抵销情况见右半部分。
例二:子公司以前年度资不抵债,本年盈利,但母公司收益分享额未超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在例一的基础上,子公司本年净利润为400万元(除此之外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增减),本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00万元。母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本年收益分享额为320万元,未超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的400万元,故不做账务处理。原合并抵销分录: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少数股东权益 20
未确认的损资损失 80
贷:未分配利润 1100
②借:未分配利润 1100
贷: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880
少数股东损益 220
我们将上述合并抵销分录过入“合并工作底稿2”的“原抵销分录”中(假设母公司本年仍无其他盈利事项),抵销结果见中间部分。
从“合并工作底稿2”的“原合并数”可以看出:利润表部分的“少数股东收益”误为-220万元,而实际应为80万元(400万元×20%),少计300万元:“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误为880万元,应为-320万元(400万元×80%),多计1200万元。两项共计造成净利润多1500万元,同时子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没有抵销。正确的抵销分录如下: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未分配利润 -1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0
少数股东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