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80
②借:投资收益 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320
少数股东收益 8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5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0
应付利润 0
未分配利润 -1100
将正确抵销分录过入“合并工作底稿2”,抵销情况见右半部分。
例三:子公司以前年度资不抵债,本年盈利,且母公司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在例一的基础上,子公司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除此之
万元(除此之外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增减),本年末所有者权益为500万元。母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本年收益分享额为800万元,超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的400万元,故应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400万元,贷记“投资收益”400万元。原合并抵销分录: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贷:未分配利润 500
长期股权投资 400
少数股东权益 100
②借:未分配利润 500
贷: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00
少数股东损益 100
我们将上述合并抵销分录过入“合并工作底稿3”的“原抵销分录”中(假设母公司本年仍无其他盈利事项),抵销结果见中间部分。
从“合并工作底稿3”的“原合并数”可以看出:利润表部分的“投资收益”400万元没有抵销,“少数股东收益”误为-100万元,而实际应为200万元(1000万元×20%),少计300万元:“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误为400万元,应为-400万元(500万元×80%),多计800万元。三项共计造成净利润多1500万元,同时子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没有抵销。正确的抵销分录如下:
①借:实收资本 1000
未分配利润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
少数股东权益 1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0
②借:投资收益 4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00
少数股东收益 20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5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0
应付利润 0
未分配利润 -500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