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就是集团公司的合并净利润。即不论个别会计报表如何反映,合并时均要进行抵销调整,故最关键的是按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准确计算少数股东应计的损益。
2. 交叉持股情况下,长期投资与权益的抵销。有时出于企业资本运作的需要或因挽救关破企业的政府行为,会出现被投资企业兼并投资企业的情况,即子公司或子公司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这种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会占母公司股权的100%.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如何抵
表时应如何抵销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暂行规定》对此没有论及。按通常做法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抵销,则会出现很奇怪的情形:抵销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只剩下母公司的实收资本数,股东列示为母公司股东。笔者认为合并调整时可将子公司实收资本数调整转入资本公积,调整后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保持不变,而实收资本数就只反映母公司的实收资本,这样能更为清晰的反映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为控股公司的实际情况。
3.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情况下,长期投资与权益的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时,应如何抵销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与权益?目前尚无正式的规定。有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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