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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易的抵销
内部交易一般分为存货的购销和固定资产的购销,是否均要进行抵销?《暂行规定》要求对两种内部购销均要进行抵销,但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对集团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不抵销。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则要求对“集团内部交易及其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应全额消除”(包括存货及固定资产)。但在实务中是否均要这样处理?我们分存货、固定资产两种情形讨论。
1. 作为存货的购销。若两公司间的生产、销售存在上、下游关系,他们之间的销售只是半成品或产成品在集团公司内的流动,并没有对集团外销售,则两者之间的销售应进行抵销。若两公司间在生产、销售上并不存在上、下游关系,他们之间的销售只是偶尔发生,且金额不是很大时,对集团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很小的话,根据重要性原则,则无必要进行抵销。
2. 作为固定资产的购销。对此类业务是否都应一律进行抵销?举个例子:假如集团内A企业销售一台产品给集团内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