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和广泛性。这是公众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共同要求。但同样是公众公司,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按理也应有所区别。例如,ST的A公司,由于已经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方面的要求,应比其他上市公司要高。《财务报告规定》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我们认为是可以考虑改进的。
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由于其股东人数不多,股东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主要应满
露,主要应满足国家政府部门、股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需要。例如,公司将上述财务会计报告用于取得银行贷款,则会计报表附注应重点披露有关资产质量、资产质押和对外担保等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用途的差别性,是制定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时,值得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成本与效益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成本是指在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包括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计算等)、披露和阅读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力和财力成本的总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中的效益是指使用者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进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或非经济方面的利益总和。
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现状看,一定程度上存在成本大于效益的情况。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越编越长;另一方面,真正在阅读和利用这些附注信息的人没有同步增长。夸大点说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存在被“束之高阁”的现象。目前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从成本效益角度讲,至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主次不分。重要的信息和不重要的信息、甚至无价值的信息均以平等的“身份”出现在会计报表附注上。二是详略不分。按理重要的信息应当详细描述前因后果,不重要的信息应当简单化,甚至省略。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没有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