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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务在企业收入确认问题上的差异分析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12-17 2:12:07] 进入论坛
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企业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
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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