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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务在企业收入确认问题上的差异分析

√湘教在线   来源:  时间:[2006-12-17 2:12:07] 进入论坛
企业所得税,但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自2001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付息日或买入国债后持有到期时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收利息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申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国债净价交易成交后的交割单。未试行国债净价交易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
税所得额。但国库券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纳税调整

应将国库券和国债利息收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五、减免、返回税款和补贴收入

1、企业会计制度: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补贴收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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