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应在损益表中专门辟出一部分来提示中止营业的利得或损失,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中止营业的计划、处置等相关问题作出披露,这样可避免由于中止营业事项的发生使得某一主体前后会计期间的收益出现较大差异,而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误解。
3.对《资产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进行修订,将中止营业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中,从而使得无论是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前、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
负债表日后的中止营业的会计处理均有章可循,避免在制度层面出现“缺位”现象。
4.完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在准则中强调对企业合并、重组等类似的交易事项的价格作出严格限定,对超过公认的正常价格的部分,不得计入收益,而是通过增加“资本公积”处理,以防止企业通过与关联方进行某个营业分部的交易而虚增或虚减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上海会计/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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