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语文课程性质观、语文课程目标观、语文课程内容观、语文课程资源观和语文课程评价观五个方面都有深刻创新,这就要求语文教师角色进行历史性转换,即由课程知识体系的灌输者而成为教育学意义上的对话者,由教科书的被动使用者而成为新课程的塑造者,由课程成绩的裁判者而成为课程学习和发展的激励者。
关键词:语文课程;理念创新;教师角色转换
全球化
一、关于语文课程理念的创新
至今还慎重地标注为“实验稿”的这个语文课程标准,其实早在1999年即已正式启动研制工作。2000年先行出台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尽管只是一个过渡性文件,但已在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方面较前有了一定的突破。[2]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正是此后在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教师乃至企业界高层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而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与大纲相比,新课程标准更具有开拓性和完整性,顺应国际母语教育改革的宏观趋势和素质教育的要求。
(一)课程性质观的创新
主要体现在对课程特征的准确界定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里融入了语文教育界经过长期探索而达成的一种共识,为语文课程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施作出了理性的定位。正是由于对语文课程性质全方位的、内蕴丰富的定位,进而才形成了囊括工具性知识、技能和人文精神、道德情操及个性风采的课程新概念“语文素养”。这个新概念,标志着语文课程的一种理想境界。正是作为素质教育时代之象征的“语文素养”,才构成了学生个体真正意义上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也可以夯实其学好其他课程的大文化根基。这样,新课标因其注重学生个体可持续和谐发展使语文课程的地位得到了提升,突出了它在个体从自然存在向社会存在的转化过程中所具有的奠基作用。
(二)课程目标观的创新
这里集中体现了语文课程在价值取向上的现代意识。新课程标准基于对语文课程特点的深刻反思,首次正式提出了“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甚至明确要求“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措词委婉而观点鲜明,标志着语文课程目标由知识中心向以学生能力发展为中心的转变,也表明在素质教育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语文课程功能的显著升华。新课程标准从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和不同侧面提出了语文课程的目标体系,即尽可能充分地发展学生个体的能力体系。其中包括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思维能力,激发其想像力和创造潜能。语言能力是指以语言积累为基础、语感培养为指向的实践性能力,分别表现为注重情感体验、丰富精神世界、独立自主的阅读能力,耐心专注地倾听、文明得体地表达和沟通、富有感染性和说服力的口语交际能力,感情真挚、条理明确、追求独特感受、有创意的写作能力,以及全球化时代所必备的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而思维能力则是与语言能力互为表里、同步发展的,由于课程评价趋向注重学生个体在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和发展性,故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型语言能力之发展,必然内在地刺激着个体思维能力之成长,并进而开发出想像力和创造潜能。可以说,从偏重各种语言知识的灌输和贮存,到注重发展个体的各项能力,新课程标准充分呈现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语文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