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挤上高考这座“独木桥”,却遭遇“体育尖子生”舞弊加分带来的不公平。昨日,市教委在回复市民来信时说,从2005年到2007年,3年间全市共取消了51名学生高考体尖加分资格。该委将会同市体育局重新研究制订重庆市体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办法,提高评价标准,严格认定程序。
不久前,市长公开信箱收到一封市民来信。这封题为《高考中“二级运动员”舞弊现象突出》的信中说,
这位家长说,通过严格测试后对体育特长生实行加分奖励,本来是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的一条可行途径,但是这些严重的舞弊事件,既是对考生的极大伤害,也是对我市高考环境的破坏。
办理该来信的市教委称,我市体尖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生参加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艺术体操、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12个项目的比赛并获得规定名次后,先由市体育局办理等级运动员资格证书,而后经学生申请、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招委、市教委审批,经市教委、市招委审定并在市招委、市教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其高考体尖加分资格。
市教委称,当前等级运动员认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等级运动员资格认定办法增加了部分项目等级运动员的审批名额。例如:排球等级运动资格从前4名增加到前8名的参赛运动员;足球从10名参赛运动员增加到15名。由于我市竞技水平偏低,参赛队伍少,竞争不激烈,导致排球、足球等比赛项目的参赛运动员比较容易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确有个别学校和家长利用体尖认定工作中的政策空子,为学生谋取体尖生称号,以获取高考加分资格。市教委称,对这种情况,市教委一旦接到举报,都会同招委、体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证实为弄虚作假行为,都坚决取缔了其体尖生资格。如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取消了13、18、20名“高考体尖生”加分资格。
市教委表示,针对我市竞技水平偏低的实际现状,结合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所设置的项目和重庆市重点体育项目,市教委将会同市体育局重新研究制订重庆市体尖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提高评价标准。同时,严格体尖生认定程序,加强对体尖生的体育专业测试,坚持赛后专业测试制度,进一步严格体尖生资格公示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市教委、市招委三级公示制度。
体尖资格
认定规定
现在施行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尖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对体尖生资格认定作出详尽规定。
运动会级别和运动成绩确定为:
一,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的,须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主办的青少年体育比赛的——
1.参加市级篮球比赛取得前4名(每队为5名)、市级足球比赛取得前4名(每队不超过15名)、市级排球比赛第1至3名不超过6名、第4至8名不超过4名代表队的主力队员(上场比赛时间占所有比赛时间的50%以上),经组委会审查合格,颁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非主力运动员(上场比赛时间少于所有比赛时间的50%),比赛结束后,参加由该比赛组委会组织的专项技术测试,经专家认定合格,由组委会颁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